关于石家庄市2011年度实施第4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石家庄市2011年度实施第4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594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2011年度实施第 (略) 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市20 (略) 建设用 (略) 批准,原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1】954号文下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批复。现对该实施批次用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8561公顷(非耕农用地),实施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4139公顷,共计1.2700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 (略) 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27日
冀政转征函〔2024〕1594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市2011年度实施第 (略) 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市20 (略) 建设用 (略) 批准,原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1】954号文下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批复。现对该实施批次用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8561公顷(非耕农用地),实施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4139公顷,共计1.2700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 (略) 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