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于起河,张晓玲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于起河,张晓玲



于起河、张晓玲因保管不善,将鲁(2019)鱼台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起河、张晓玲

2025年1月3日




于起河、张晓玲因保管不善,将鲁(2019)鱼台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起河、张晓玲

2025年1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