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庙河石灰石矿矿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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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庙河石灰石矿矿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项目主要内容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 (略) 洞庙河石灰石矿矿山开发项目

(2)项目地点:兴隆县北营房镇北营房村

(3)项目所属行业: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4)建设内容:开采方式为水平分层开采法,采矿生产规模为100×104t/a,项目新建部分开采设施,合理开发 (略) 内矿产资源。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盘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兴 (略) 所索取纸质报告书进行查阅。

链接:http://**

提取码:7p4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相关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半径3k (略) 域内的环境敏感点。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盘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链接:http://**

提取码: qkrb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兴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司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略)

建设单位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项目主要内容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 (略) 洞庙河石灰石矿矿山开发项目

(2)项目地点:兴隆县北营房镇北营房村

(3)项目所属行业: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4)建设内容:开采方式为水平分层开采法,采矿生产规模为100×104t/a,项目新建部分开采设施,合理开发 (略) 内矿产资源。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盘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兴 (略) 所索取纸质报告书进行查阅。

链接:http://**

提取码:7p4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相关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半径3k (略) 域内的环境敏感点。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盘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链接:http://**

提取码: qkrb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兴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司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略)

建设单位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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