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 (略) 南 (略) 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6号南 (略) 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三 (略) 年产1500吨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材料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 (略) 南 (略) (略) 1919号1幢,2幢 | 浙江三 (略) | 浙江三 (略) 年产1500吨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材料设备更新技改项目拟通过淘汰低效落后的离散式烧结设备、间歇式收尘设备等10台(套),更新购置连续式烧结设备、自动粉体转运系统、自动分散设备等设备50台(套),改造升级料罐上下系统等设备23台(套)。更新改造完成后,预计效果能够大幅度提升产线自动化和智能化率,从而提升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1500吨/年产能,并大幅度提升产品品质,预计新增营收超人民币3亿元/年,实现利税人民币1亿元/年。湖州南 (略) 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7月18日对该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307-*-04-02-*(2024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变更)。 |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6]2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落实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纳管;地面清洗废水水质经简 (略) 理后纳管至凤凰污水厂;全厂设置1个综合污水总排放口:DW001。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工艺粉尘:除尘系统+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高端产品电煅废气:废气焚烧炉+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高端产品干燥废气:冷凝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EQ产品电锻有机废气:炉内氧化+炉内焚烧+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高效油烟净化。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略) 、技术防治、管理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防噪措施。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对生产车间、废气净化设施等新增风险单元采取各项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及时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备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 (略) 南 (略) 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6号南 (略) 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三 (略) 年产1500吨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材料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 (略) 南 (略) (略) 1919号1幢,2幢 | 浙江三 (略) | 浙江三 (略) 年产1500吨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材料设备更新技改项目拟通过淘汰低效落后的离散式烧结设备、间歇式收尘设备等10台(套),更新购置连续式烧结设备、自动粉体转运系统、自动分散设备等设备50台(套),改造升级料罐上下系统等设备23台(套)。更新改造完成后,预计效果能够大幅度提升产线自动化和智能化率,从而提升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1500吨/年产能,并大幅度提升产品品质,预计新增营收超人民币3亿元/年,实现利税人民币1亿元/年。湖州南 (略) 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7月18日对该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307-*-04-02-*(2024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变更)。 |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6]2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落实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纳管;地面清洗废水水质经简 (略) 理后纳管至凤凰污水厂;全厂设置1个综合污水总排放口:DW001。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工艺粉尘:除尘系统+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高端产品电煅废气:废气焚烧炉+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高端产品干燥废气:冷凝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EQ产品电锻有机废气:炉内氧化+炉内焚烧+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高效油烟净化。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略) 、技术防治、管理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防噪措施。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 (略) 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对生产车间、废气净化设施等新增风险单元采取各项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及时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备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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