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四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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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四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沽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反馈了督察意见, (略) 委、市政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要求,对反馈的(序号四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3年,市 (略) 印发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要求“ (略) 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 (略) ”。 (略) (略) 工作方案制定、推进情况未能强化督导和及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略) 、沽源县等 (略) ,均未达到70%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要求。
二、整改任务分工及措施

责任单位:县 (略)

整改目标:2024年沽源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2%。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一)组织攻坚行动。县 (略) 6月底到7月底组织召开了关于督察组交办问题工作推进会。组织 (略) 多部门联合行动,开 (略) 理攻坚行动,完成了2023年未达标部分。

(二)加强宣传检查。县 (略) 2024年初召开农药包装废弃 (略) 理培训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到全域无垃圾工作中,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 (略) 理,确保今年任务超额完成。

(三)加强下乡指导。县 (略) 积极开展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和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扎实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和统防统治工作开展。强化服务理念,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7月上旬,县 (略) 通过从统防统治合作组织 (略) 理2023年留样农药包装废弃物0.5吨,全县共计回收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14.65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1.67%,达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70%的要求。

2024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19.5吨,回收16.1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2.56%,2024年达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2%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核查,调阅相关台账及资料,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已整改完成,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达成了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并经县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验收领导小组验收,该问题符合销号要求,同意验收销号,并在沽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示。

附件:沽源县人民政府落实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整改台账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沽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反馈了督察意见, (略) 委、市政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要求,对反馈的(序号四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3年,市 (略) 印发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要求“ (略) 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 (略) ”。 (略) (略) 工作方案制定、推进情况未能强化督导和及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略) 、沽源县等 (略) ,均未达到70%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要求。
二、整改任务分工及措施

责任单位:县 (略)

整改目标:2024年沽源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2%。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一)组织攻坚行动。县 (略) 6月底到7月底组织召开了关于督察组交办问题工作推进会。组织 (略) 多部门联合行动,开 (略) 理攻坚行动,完成了2023年未达标部分。

(二)加强宣传检查。县 (略) 2024年初召开农药包装废弃 (略) 理培训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到全域无垃圾工作中,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 (略) 理,确保今年任务超额完成。

(三)加强下乡指导。县 (略) 积极开展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和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扎实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和统防统治工作开展。强化服务理念,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7月上旬,县 (略) 通过从统防统治合作组织 (略) 理2023年留样农药包装废弃物0.5吨,全县共计回收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14.65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1.67%,达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70%的要求。

2024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19.5吨,回收16.1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2.56%,2024年达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2%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核查,调阅相关台账及资料,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已整改完成,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达成了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并经县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验收领导小组验收,该问题符合销号要求,同意验收销号,并在沽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示。

附件:沽源县人民政府落实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问题)整改台账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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