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M〔2024〕28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及其附件收悉。受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 (略) 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编制的《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实施方 (略) 位于竹泓镇、沈伦镇、大垛镇、荻垛镇、安丰镇、陈堡镇、兴东镇、钓鱼镇、戴窑镇、周庄镇、临城街道、昌荣镇、戴南镇,其 (略) 复垦形成农用地35.6831公顷(全部为耕地); (略) 总规模35.38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35.3783公顷(占用农用地31.7663公顷,含耕地17.8444公顷)。
二、 (略) 将位于临城街道、昌荣镇、戴南镇35.383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负责落 (略) 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后期管护单位或个人,督促相关镇(街)人民政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耕地质量提升;同时,切实做好建新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 (略) 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 (略) 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 (略) 、 (略) 自然资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12月26日印发
苏政挂M〔2024〕28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及其附件收悉。受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 (略) 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编制的《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实施方 (略) 位于竹泓镇、沈伦镇、大垛镇、荻垛镇、安丰镇、陈堡镇、兴东镇、钓鱼镇、戴窑镇、周庄镇、临城街道、昌荣镇、戴南镇,其 (略) 复垦形成农用地35.6831公顷(全部为耕地); (略) 总规模35.38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35.3783公顷(占用农用地31.7663公顷,含耕地17.8444公顷)。
二、 (略) 将位于临城街道、昌荣镇、戴南镇35.383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负责落 (略) 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后期管护单位或个人,督促相关镇(街)人民政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耕地质量提升;同时,切实做好建新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 (略) 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 (略) 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 (略) 、 (略) 自然资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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