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
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
项目: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易阳 (略)
地理位置: (略) 青阳县
说明: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办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0日青阳县容城镇主持召开了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设施验收技术服 (略) 易阳 (略) 、施工单位安徽 (略) 、监理单位青阳县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项目: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易阳 (略)
地理位置: (略) 青阳县
说明: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办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0日青阳县容城镇主持召开了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设施验收技术服 (略) 易阳 (略) 、施工单位安徽 (略) 、监理单位青阳县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青阳县五溪新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五溪风情街安置区周边拟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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