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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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环评公示
赣州格林宜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余县新华 (略) ,地理位置为东经114°20′30.126″;北纬25°21′47.639″。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回收车间等,购置输送机、烘干热解炉、破碎机、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 (略) 理*吨退役三元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联系人:杨总 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江西 (略)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 (略) 络链接为: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2025年01月06日


建设单位: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建设地点:江西省/ (略) /大余县

备注:

,赣州
环评公示
赣州格林宜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余县新华 (略) ,地理位置为东经114°20′30.126″;北纬25°21′47.639″。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回收车间等,购置输送机、烘干热解炉、破碎机、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 (略) 理*吨退役三元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联系人:杨总 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江西 (略)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 (略) 络链接为: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2025年01月06日


建设单位: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建设地点:江西省/ (略) /大余县

备注:

,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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