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余县新华 (略) ,地理位置为东经114°20′30.126″;北纬25°21′47.639″。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回收车间等,购置输送机、烘干热解炉、破碎机、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 (略) 理*吨退役三元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联系人:杨总 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江西 (略)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 (略) 络链接为: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2025年01月06日
建设单位: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建设地点:江西省/ (略) /大余县
备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动力电池拆解破碎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余县新华 (略) ,地理位置为东经114°20′30.126″;北纬25°21′47.639″。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回收车间等,购置输送机、烘干热解炉、破碎机、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 (略) 理*吨退役三元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联系人:杨总 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江西 (略)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 (略) 络链接为: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2025年01月06日
建设单位:赣州格林宜科固体 (略)
建设地点:江西省/ (略) /大余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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