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八发改环资〔2024〕7号?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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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八发改环资〔2024〕7号?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贺八发改环资〔2024〕7号

(略) (略) 发 (略) (略) 城东体育

综合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贺州莲桂商贸物 (略) :

贵公司报来《关 (略) 城东体育综合体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 (略) (略) 文化旅游新城 (略) 城东体育综合体,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和《广西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455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206-*-04-01-*,建设单位为贺州莲桂商贸物 (略) ,建设地 (略) (略) 文化旅游新城内。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7平方米, (略) 城东体育综合体一座,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主要包括体育场1座,建筑面积*.12平方米;综合体育馆1 座,建筑面积*.88平方米;游泳馆1座,建筑面积*.06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设面积*.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拟于“十五五”期间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全年用电量为2156.*千瓦时,折合2650.30吨标准煤(当量值)/6275.33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650.30吨标准煤(当量值)/6275.33吨标准煤(等价值)。该项目游泳馆单位面积每小时电力消费量不高于0.0179千瓦时,体育场单位面积每小时电力消耗量不高于0.0059千瓦时。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四、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需组织具备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验收工作,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 (略) 进行备案。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 (略) 提交变更申请。我局依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18日



抄送: (略) 、 (略) ,八步 (略) 。

(略) (略) 发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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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八发改环资〔2024〕7号

(略) (略) 发 (略) (略) 城东体育

综合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贺州莲桂商贸物 (略) :

贵公司报来《关 (略) 城东体育综合体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 (略) (略) 文化旅游新城 (略) 城东体育综合体,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和《广西壮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455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206-*-04-01-*,建设单位为贺州莲桂商贸物 (略) ,建设地 (略) (略) 文化旅游新城内。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7平方米, (略) 城东体育综合体一座,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主要包括体育场1座,建筑面积*.12平方米;综合体育馆1 座,建筑面积*.88平方米;游泳馆1座,建筑面积*.06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设面积*.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拟于“十五五”期间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全年用电量为2156.*千瓦时,折合2650.30吨标准煤(当量值)/6275.33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650.30吨标准煤(当量值)/6275.33吨标准煤(等价值)。该项目游泳馆单位面积每小时电力消费量不高于0.0179千瓦时,体育场单位面积每小时电力消耗量不高于0.0059千瓦时。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四、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需组织具备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验收工作,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 (略) 进行备案。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 (略) 提交变更申请。我局依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18日



抄送: (略) 、 (略) ,八步 (略) 。

(略) (略) 发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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