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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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扬数据投资〔2024〕220号

关于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

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交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主体工程部分)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规章精神,经研究,现将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建设内容。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沿江扬州东站站房工程,西站房正下方交通换乘核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枢纽配套站前广场及车场工程, (略) 扩容改造工程,站 (略) 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水系迁改及其相关水利设施工程。

1、北沿江扬州东站站房工程。增建北沿江站房,新建站台大雨棚及预留扬马城际站房,改造站房北通道和商务候车室装修等。站房主体工程面积约(略)平方米(沪渝蓉场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扬州东站扩大站房建筑面积约8985平方米)。

2、西站房正下方交通换乘核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总面积约13.(略)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及送站短隧面积约为(略)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总面积约(略)平方米( (略) 约(略)平方米、车场及用房约(略)平方米、交通换乘核约8369平方米),其中交通换乘核南侧设置为社会车停车场(约152个停车位,配套单桩功率60KW快充直流充电桩10个)。地下二层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车场及用房约(略)平方米(设置车位1524个,配套单桩功率7KW慢充交流充电桩176个)、交通换乘核约5808平方米;车库引道面积约2372平方米( (略) 引道约697平方米、 (略) 引道约1675平方米)。

3、枢纽配套站前广场及车场工程。站前广场面积约6.(略)平方米,北侧社会车场约(略)平方米、南侧公交车场(含风雨连廊)约(略)平方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3期)新建一栋配套用房。

4、 (略) 扩容改造工程。该工程北 (略) 喇叭形互通接地点,向南利用既 (略) 线位,后略向西偏移并以隧道形式下穿扬州东站站房西侧广场,出地面后继续向南以U槽形式分幅下穿既有广陵大桥, (略) 互通南侧,长约2.5km(含下穿站房短隧), (略) 段设置4条地面单向辅道; (略) 交叉段 (略) 单叶形互通立交,标准断面拓宽至24m,断面布置为:11.5m(机动车道)+1m (中央分隔墩)+11.5m(机动车道)。 (略) 西接 (略) ,向 (略) 后接现状 (略) (略) 交叉口,长约0.23km,标准断面宽16m,断面布置为:8m(机动车道)+8m(机动车道)。

5、站 (略) 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略) 地 (略) 改造,主要包括: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商务候车通道、应急车道及其相关交叉口,道路总长约1.65km。

6、水系迁改及其相关水利设施工程。拆建耿营泵站(设计抽排流量约3.1m3/s)、杭庄闸站(设计抽排流量约7.7m3/s)等。

三、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项目取得震评批复后, (略) 组织抗震设计专项论证。

四、该工程暂定概算总投资约(略)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主体自筹、市级统筹、 (略) 区共担。

五、相关批复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3期),《关于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3〕223号)、《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概算》。

六、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接批复,请结合专家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专业设计方案,落实环保、 (略) 、5G通讯等有关要求。在批复的概算限额内认真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并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各项审批(审查)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九、请严格执行《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23〕4号)等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举债筹措资金,不得拖欠施工企业账款或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请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欠薪风险隐患。

十、按照《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2号)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将视情节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责令限期整改纠正、暂停项目建设或者暂停投资安排,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 (略) 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江苏省投资 (略) 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否则,相关信息将被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 (略) 实施联合惩戒。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扬数据投资〔2024〕220号

关于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

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交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主体工程部分)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规章精神,经研究,现将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建设内容。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沿江扬州东站站房工程,西站房正下方交通换乘核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枢纽配套站前广场及车场工程, (略) 扩容改造工程,站 (略) 系统优化改造工程,水系迁改及其相关水利设施工程。

1、北沿江扬州东站站房工程。增建北沿江站房,新建站台大雨棚及预留扬马城际站房,改造站房北通道和商务候车室装修等。站房主体工程面积约(略)平方米(沪渝蓉场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扬州东站扩大站房建筑面积约8985平方米)。

2、西站房正下方交通换乘核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总面积约13.(略)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及送站短隧面积约为(略)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总面积约(略)平方米( (略) 约(略)平方米、车场及用房约(略)平方米、交通换乘核约8369平方米),其中交通换乘核南侧设置为社会车停车场(约152个停车位,配套单桩功率60KW快充直流充电桩10个)。地下二层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车场及用房约(略)平方米(设置车位1524个,配套单桩功率7KW慢充交流充电桩176个)、交通换乘核约5808平方米;车库引道面积约2372平方米( (略) 引道约697平方米、 (略) 引道约1675平方米)。

3、枢纽配套站前广场及车场工程。站前广场面积约6.(略)平方米,北侧社会车场约(略)平方米、南侧公交车场(含风雨连廊)约(略)平方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3期)新建一栋配套用房。

4、 (略) 扩容改造工程。该工程北 (略) 喇叭形互通接地点,向南利用既 (略) 线位,后略向西偏移并以隧道形式下穿扬州东站站房西侧广场,出地面后继续向南以U槽形式分幅下穿既有广陵大桥, (略) 互通南侧,长约2.5km(含下穿站房短隧), (略) 段设置4条地面单向辅道; (略) 交叉段 (略) 单叶形互通立交,标准断面拓宽至24m,断面布置为:11.5m(机动车道)+1m (中央分隔墩)+11.5m(机动车道)。 (略) 西接 (略) ,向 (略) 后接现状 (略) (略) 交叉口,长约0.23km,标准断面宽16m,断面布置为:8m(机动车道)+8m(机动车道)。

5、站 (略) 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略) 地 (略) 改造,主要包括: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商务候车通道、应急车道及其相关交叉口,道路总长约1.65km。

6、水系迁改及其相关水利设施工程。拆建耿营泵站(设计抽排流量约3.1m3/s)、杭庄闸站(设计抽排流量约7.7m3/s)等。

三、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项目取得震评批复后, (略) 组织抗震设计专项论证。

四、该工程暂定概算总投资约(略)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主体自筹、市级统筹、 (略) 区共担。

五、相关批复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第33期),《关于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3〕223号)、《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概算》。

六、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接批复,请结合专家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专业设计方案,落实环保、 (略) 、5G通讯等有关要求。在批复的概算限额内认真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并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各项审批(审查)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九、请严格执行《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23〕4号)等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举债筹措资金,不得拖欠施工企业账款或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请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欠薪风险隐患。

十、按照《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2号)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将视情节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责令限期整改纠正、暂停项目建设或者暂停投资安排,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 (略) 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江苏省投资 (略) 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否则,相关信息将被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 (略) 实施联合惩戒。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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