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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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三)预算金额: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四)最高投标限价: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五)报价方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采购人:黔西南州 (略)

(七)采购人地址: (略) (略) 11号

(八)采购需求内容:

1.对委托评估的土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查询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表,实地踏勘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估价,并提供经自然资源部备案成功取得估价备案号的土地估价报告。

2.对委托评估的房屋,面积及估价对象根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委托书确定,估价师需实地勘察,采用科学合理的估计方法,提供房地产估价报告。

3.评估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关于土地、房屋评估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4.接到估价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2份纸质档、1份电子档估价报告。

(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服务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单位(企业)业绩良好,无劣迹。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年内未被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B级或以上)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或以上),在贵州省备案并年检合格,未被政府部门纳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9日15:00(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9日15:00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咨询本次采购,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南州 (略)

地 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0859-*

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

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pdf


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三)预算金额: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四)最高投标限价: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五)报价方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采购人:黔西南州 (略)

(七)采购人地址: (略) (略) 11号

(八)采购需求内容:

1.对委托评估的土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查询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表,实地踏勘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估价,并提供经自然资源部备案成功取得估价备案号的土地估价报告。

2.对委托评估的房屋,面积及估价对象根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委托书确定,估价师需实地勘察,采用科学合理的估计方法,提供房地产估价报告。

3.评估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关于土地、房屋评估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4.接到估价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2份纸质档、1份电子档估价报告。

(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服务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单位(企业)业绩良好,无劣迹。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年内未被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B级或以上)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或以上),在贵州省备案并年检合格,未被政府部门纳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9日15:00(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9日15:00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咨询本次采购,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南州 (略)

地 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0859-*

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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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三)预算金额: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四)最高投标限价: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五)报价方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采购人:黔西南州 (略)

(七)采购人地址: (略) (略) 11号

(八)采购需求内容:

1.对委托评估的土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查询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表,实地踏勘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估价,并提供经自然资源部备案成功取得估价备案号的土地估价报告。

2.对委托评估的房屋,面积及估价对象根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委托书确定,估价师需实地勘察,采用科学合理的估计方法,提供房地产估价报告。

3.评估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关于土地、房屋评估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4.接到估价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2份纸质档、1份电子档估价报告。

(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服务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单位(企业)业绩良好,无劣迹。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年内未被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B级或以上)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或以上),在贵州省备案并年检合格,未被政府部门纳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9日15:00(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9日15:00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咨询本次采购,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南州 (略)

地 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0859-*

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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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州本级土地及房屋评估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三)预算金额: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四)最高投标限价:土地、房屋评估费以《国家计委、国家 (略)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单个项目的评估总价为计价基数,在此基础上报价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折;如报告未使用、挂牌未成功,该宗土地及地上房屋的评估工作经费固定按照2000元/宗支付。

(五)报价方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采购人:黔西南州 (略)

(七)采购人地址: (略) (略) 11号

(八)采购需求内容:

1.对委托评估的土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规划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查询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表,实地踏勘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估价,并提供经自然资源部备案成功取得估价备案号的土地估价报告。

2.对委托评估的房屋,面积及估价对象根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委托书确定,估价师需实地勘察,采用科学合理的估计方法,提供房地产估价报告。

3.评估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关于土地、房屋评估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4.接到估价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2份纸质档、1份电子档估价报告。

(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服务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单位(企业)业绩良好,无劣迹。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年内未被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B级或以上)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或以上),在贵州省备案并年检合格,未被政府部门纳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9日15:00(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9日15:00

地点: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 (略)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咨询本次采购,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南州 (略)

地 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0859-*

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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