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年加工150万米PVC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北 (略) 年加工#米PVC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 (略) 18号
邮编:#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河北 (略) 年加工#米PVC膜项目
2、建设地点:河 (略) 无极县北苏镇马桥村村东南300米
3、建设单位名称:河北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河 (略) 无极县北苏镇马桥村村东南300米,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50分6.003秒,北纬:38度13分4.001秒。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 (略) 进行建设,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购置印刷机和贴合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米PVC膜。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擦拭废气和贴合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印刷废气、擦拭废气、贴合工序废气与现有工程印刷工序废气和贴合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和氯#烯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废气。采取生产车间密闭,加强废气收集措施。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口采用软连接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声值,项目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印版、废擦拭棉、废活性炭和废油墨桶、废酒精桶。
废印版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擦拭棉、废活性炭、废酒精桶和废油墨桶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 (略) 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北 (略) 年加工#米PVC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 (略) 18号
邮编:#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河北 (略) 年加工#米PVC膜项目
2、建设地点:河 (略) 无极县北苏镇马桥村村东南300米
3、建设单位名称:河北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河 (略) 无极县北苏镇马桥村村东南300米,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50分6.003秒,北纬:38度13分4.001秒。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 (略) 进行建设,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购置印刷机和贴合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米PVC膜。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擦拭废气和贴合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印刷废气、擦拭废气、贴合工序废气与现有工程印刷工序废气和贴合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和氯#烯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废气。采取生产车间密闭,加强废气收集措施。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口采用软连接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声值,项目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印版、废擦拭棉、废活性炭和废油墨桶、废酒精桶。
废印版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擦拭棉、废活性炭、废酒精桶和废油墨桶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 (略) 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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