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德昌永郎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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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德昌永郎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德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德昌县永郎镇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德昌县老碾村12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0.9214公顷,其中永郎镇老碾村12组0.9214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凉山德昌永郎光伏发电项目,为太阳能发电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征收及实施主体

此次项目征收主体为德昌县人民政府,实施主体委托为项目所在地的永郎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德昌县 (略) 将于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永郎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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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德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德昌县永郎镇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德昌县老碾村12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0.9214公顷,其中永郎镇老碾村12组0.9214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凉山德昌永郎光伏发电项目,为太阳能发电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征收及实施主体

此次项目征收主体为德昌县人民政府,实施主体委托为项目所在地的永郎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德昌县 (略) 将于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永郎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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