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环审表202421号关于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208二淅线黄庄至红崖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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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环审表202421号关于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208二淅线黄庄至红崖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机械工业第 (略) 编制的《G208二淅线黄庄至红崖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起点位于嵩县黄庄乡,沿现状G208 (略) 途经沙沟村、柳林村、枣园村、吕屯村,终点止于G208二淅线红崖桥头,路线全长9.605 km, (略) 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9m,路面宽度7m,其中黄庄乡段维持现状宽度11m,沥 (略) 面。全线新建桥梁37m/1座,加宽利用桥梁22m/1座,加宽利用涵洞17道,新建涵洞4道,交叉工 (略) ;项目永久占地总面积234.7285亩。 (略) 123.85亩,新增占地110.8785亩(7.3919hm2)。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总投资(略).(略)元。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应对物料堆场进行遮盖,对运输物料车辆进行封闭或遮盖,防止物料沿途丢撒;路面定时洒水,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2、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就近入厕,洗漱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3、 (略) (略) 段施工时,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不设取土场,所需土 (略) 域平衡解决。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废物,在施工营地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5、营运期噪声采用对 (略) 第一排房屋安装隔声窗、 (略) 设置绿化带、限速、禁鸣等措施, (略) 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达标。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水利、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如本项目占用地因规划需要或规划变更,需要项目搬迁的,本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 (略) (略) 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1月6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379-(略)


抄送: (略) (略) 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械工业第 (略)


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机械工业第 (略) 编制的《G208二淅线黄庄至红崖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起点位于嵩县黄庄乡,沿现状G208 (略) 途经沙沟村、柳林村、枣园村、吕屯村,终点止于G208二淅线红崖桥头,路线全长9.605 km, (略) 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9m,路面宽度7m,其中黄庄乡段维持现状宽度11m,沥 (略) 面。全线新建桥梁37m/1座,加宽利用桥梁22m/1座,加宽利用涵洞17道,新建涵洞4道,交叉工 (略) ;项目永久占地总面积234.7285亩。 (略) 123.85亩,新增占地110.8785亩(7.3919hm2)。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总投资(略).(略)元。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应对物料堆场进行遮盖,对运输物料车辆进行封闭或遮盖,防止物料沿途丢撒;路面定时洒水,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2、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就近入厕,洗漱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3、 (略) (略) 段施工时,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不设取土场,所需土 (略) 域平衡解决。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废物,在施工营地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5、营运期噪声采用对 (略) 第一排房屋安装隔声窗、 (略) 设置绿化带、限速、禁鸣等措施, (略) 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达标。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水利、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如本项目占用地因规划需要或规划变更,需要项目搬迁的,本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 (略) (略) 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1月6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379-(略)


抄送: (略) (略) 嵩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械工业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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