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作出衢州市博亿服装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服装和10万套充气服装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作出衢州市博亿服装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服装和10万套充气服装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 (略) (略) 年产*套服装和*套充气服装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柯建〔2024〕44号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衢环柯建〔2024〕44号.pdf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略) (略) 年产*套服装和*套充气服装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柯建〔2024〕44号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衢环柯建〔2024〕44号.pdf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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