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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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夺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 (略) 站公开各类信息2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概况信息3条;工作动态4条;法规文件0条;规划总结0条;财务预决算经费信息3条;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7条;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0条;建议提案4条;权责清单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 (略) 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 (略) ,我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略) 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落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略) 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略) 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略)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略)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 (略)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有了较大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 (略) ,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2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夺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 (略) 站公开各类信息2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概况信息3条;工作动态4条;法规文件0条;规划总结0条;财务预决算经费信息3条;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7条;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0条;建议提案4条;权责清单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 (略) 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 (略) ,我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略) 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落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略) 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略) 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略)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略)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 (略)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有了较大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 (略) ,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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