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空港工作部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关于陕西华岳凌空光电有限公司新增锅炉及机械和光学冷加工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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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空港工作部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关于陕西华岳凌空光电有限公司新增锅炉及机械和光学冷加工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门对西安新 (略) 气体氮化及离子氮化 (略) 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管委会商务中心 (略) 207室

附件:新增锅炉及机械和光学冷加工设备项目(报批稿).pdf

西咸空港审准〔2025〕1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门对西安新 (略) 气体氮化及离子氮化 (略) 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管委会商务中心 (略) 207室

附件:新增锅炉及机械和光学冷加工设备项目(报批稿).pdf

西咸空港审准〔202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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