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2025年1月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2025年1月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宁海县翊恒橡塑厂(普通合伙)年产270吨汽车密封件、饰件以及电器密封件项目 | 甬环宁建〔2025〕1号 | 2025-1-2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 (略) 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宁海县翊恒橡塑厂(普通合伙)年产270吨汽车密封件、饰件以及电器密封件项目 | 甬环宁建〔2025〕1号 | 2025-1-2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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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 (略) 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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