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04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关于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04地块修改启动前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 (略) 按程序对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B04-02~04地块地块进行用地论证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论证主要内容
(一) (略) 位
B04-02~04地块位于澄迈县老城镇 (略) 西南部,综 (略) 南侧,西侧 (略) ( (略) ),北 (略) ,东侧为颜春岭填埋场。论证范围为#㎡。
(二)修改内容
根据项目拟建地块、权属用地边界及澄迈县国空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对B04-02、B04-03、B04-04地块进行重新优化切分,分别为B04-02-01、B04-02-02、B04-03和一块农林用地,其中:
B04-02-01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B04-02-02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B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用地性质由环卫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
B04-04地块中位于澄迈国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部分划分为农林用地,用地面积3778㎡。
二、公示时间
自发布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告:(澄迈县 (略) 站http://**);澄迈自然资 (略) 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 (略) 老城服务中心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关于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04-02~04地块修改启动前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 (略) 按程序对澄迈县老城 (略) 控制性详 (略) 设计B04-02~04地块地块进行用地论证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论证主要内容
(一) (略) 位
B04-02~04地块位于澄迈县老城镇 (略) 西南部,综 (略) 南侧,西侧 (略) ( (略) ),北 (略) ,东侧为颜春岭填埋场。论证范围为#㎡。
(二)修改内容
根据项目拟建地块、权属用地边界及澄迈县国空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对B04-02、B04-03、B04-04地块进行重新优化切分,分别为B04-02-01、B04-02-02、B04-03和一块农林用地,其中:
B04-02-01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B04-02-02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B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用地性质由环卫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
B04-04地块中位于澄迈国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部分划分为农林用地,用地面积3778㎡。
二、公示时间
自发布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告:(澄迈县 (略) 站http://**);澄迈自然资 (略) 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 (略) 老城服务中心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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