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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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扩建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略) 霸州镇华鑫道南

(略) (略)

中蓝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 (略) 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购置拌料机、注塑机、粉碎机、冷却塔、熔铝炉、铸铝挤出机、磨边机、台钻、攻丝机、抛丸机、研磨机等设备共计63台(套)。

建设规模:年产汽车配件*套。

营运期:

(1)废气:

①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与现有工程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拌料、上料、粉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融化、精密铸造工序废气:扩建工程融化、精密铸造工序产生的废气与现有工程融化、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依托原有布袋除尘器,增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颗粒物、SO2、NOX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燃气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④磨边、抛丸/研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落砂、清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内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经车间周围空气稀释。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 (略) 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⑥厂界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理厂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②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门窗、厂房屏蔽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主要为打孔、攻丝工序产生的金属屑,融化、精密铸造、磨边、抛丸/研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修剪工序产生的塑料下脚料,拌料、上料、粉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料除尘灰,粉碎工序产生的粉碎料,拌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活性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精密铸造工序产生的废脱膜剂桶,融化、精密铸造工序产生的废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置。

③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扩建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略) 霸州镇华鑫道南

(略) (略)

中蓝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 (略) 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购置拌料机、注塑机、粉碎机、冷却塔、熔铝炉、铸铝挤出机、磨边机、台钻、攻丝机、抛丸机、研磨机等设备共计63台(套)。

建设规模:年产汽车配件*套。

营运期:

(1)废气:

①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与现有工程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拌料、上料、粉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融化、精密铸造工序废气:扩建工程融化、精密铸造工序产生的废气与现有工程融化、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依托原有布袋除尘器,增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颗粒物、SO2、NOX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燃气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④磨边、抛丸/研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落砂、清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内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经车间周围空气稀释。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 (略) 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⑥厂界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理厂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②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门窗、厂房屏蔽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主要为打孔、攻丝工序产生的金属屑,融化、精密铸造、磨边、抛丸/研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修剪工序产生的塑料下脚料,拌料、上料、粉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料除尘灰,粉碎工序产生的粉碎料,拌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活性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精密铸造工序产生的废脱膜剂桶,融化、精密铸造工序产生的废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置。

③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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