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长春市中心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市中心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核与辐射安 (略) )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市中心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略) (略) 1号楼1层东北侧急诊科DSA手术室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拟在1号楼1层东北侧,建设1间DSA手术室和配套附属功能房间,拟应用1台Azurion7B20的双管头DSA(双管头不同时工作),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影响:由X射线装置产生的贯穿能力较强的X射线泄入环境对停留在周围的人员产生辐射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机房进行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安全联锁及指示灯;5.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5.建立规章制度;6.进行人员培训等。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市中心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核与辐射安 (略) )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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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市中心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略) (略) 1号楼1层东北侧急诊科DSA手术室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拟在1号楼1层东北侧,建设1间DSA手术室和配套附属功能房间,拟应用1台Azurion7B20的双管头DSA(双管头不同时工作),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影响:由X射线装置产生的贯穿能力较强的X射线泄入环境对停留在周围的人员产生辐射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机房进行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安全联锁及指示灯;5.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5.建立规章制度;6.进行人员培训等。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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