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巴南工业园区界石组团A区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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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巴南工业园区界石组团A区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巴南工业园区界石组团A区(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重庆数智产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市 (略) 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重庆巴南 (略) 界石 (略) (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报告书》的总体审查意见

重庆 (略) 编制的《报告书》基本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评价方法基本适当,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可以作为规划修改和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规划概述

重庆巴南 (略) 界石 (略) (东城大道以东部分)于2023年开展了规划环评, (略) (略) 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23﹞633号)。原规划总面积431.34公顷,四至范围为西 (略) 界石镇东城大道,东至界石镇桂花村龙堂坪,南至武新村,北至南泉街道立桅村;主要发展电子信息及配套加工产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规划工业总产值499亿元。

为进一步衔 (略) 国土 (略) 规划,重庆数智产 (略) 组织编制了《重庆巴南 (略) 界石 (略) (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 (略) 边界线和一些用地指标进行了优化;拟在恒安造纸 (略) 内规划扩建恒安三期项目,规模为年产生活用纸原纸*吨。规划调整后面积为411.76公顷,较原规划调减了19.58公顷,规划主导产业、 (略) 等内容均不变。

(略) 现状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率约75%,已入驻企业352家;其中购地建厂企业22家,发展产业以电子信息及其配套加工、金属加工为主;入驻工业楼宇(含标准厂房)企业约330家,发展产业以商贸、服务及办公场所为主。 (略) 污废水进入界石组 (略) 理 (略) 理后排入花溪河,界石组 (略) 理 (略) 理规模*立方米/天,建成规模*立方米/天。

三、对规划方案资源环境合理性的总体评价

规划调整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规划方案总 (略)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统计,2019至2023年, (略) 总体环境空气质量成改善趋势,但2023年PM10、PM2.5、NO2略有反弹,2023 (略) 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的TVOC、非*烷总烃、*苯、二*苯、氨、氟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9至2023年,花溪河上游南湖出口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下游走马梁( (略) )断面自2020年开始各监测因子满足Ⅴ类水域水质标准。各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声环 (略) 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或《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农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书》调查分析, (略) 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总体能满 (略) 发展需要。规划调整实施存在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为:一是2023 (略) 为环境空气 (略) ,PM2.5年均浓度超标;二是界石组 (略) 理厂剩余规模不能满足规划调整实 (略) 理需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

四、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实施的主要意见

(一)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强化规划环评与生态 (略) 管控的联动,主要管控措施 (略)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入驻工业企业需符合 (略) 相关产业和环境准入要求以及《报告书》制定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涉及“两高”项目应提出 (略) 域削减方案,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要求。

(二)强 (略) 约束

涉及环境防护距离的工业企业或项目应通过选址 (略) ,原则上将环境防护距离控 (略) 边界或用地红线内。 (略) 南侧(T03、T04地块)、西侧(S17地块)工业地块紧邻居住用地或教育用地,上述地块后续新引入项目时,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布置污染影响相对较小的非生产性设施。

(三)加强污染排放管控

1.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

(略) 应采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燃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入驻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 (略) 理措施,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鼓励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臭气、异味的污染防治,确保厂界达标,避免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2.水污染物排放管控。

(略)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入驻企业外排废水有行业排放标准 (略) 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要求、无行业排放标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或界石组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界石组 (略) 理厂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花溪河。进一步推进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界石组 (略) 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改造后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梁滩河流域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重 (略) 域排放限值;同时提升恒安造纸等规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源头减少废水排放量,逐步提升花溪河水质。

3.噪声污染管控。

(略) 企业噪声源,高噪声源企业 (略) 尽量远离居住等声环 (略) ;入驻企业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管控。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略) 置,鼓励企业自行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管。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

按源头防控的原则,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污染的企业,应严格 (略) 、分级防渗措施,防范规划实施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完善污染防控措施,确 (略) 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6.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要求,统筹抓好碳排放控制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共治。督 (略) 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 (略) 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四)环境风险防控

(略) 应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按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利用南部新 (略) 理厂的空置生化池 (略) 临时事故池。加快 (略) 事 (略) 域雨污切换阀, (略) 事故池建成前,规划的重点项目(恒安三期)不得投产。 (略) 环境风险监督管理,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事 (略) 置能力,确保事故废 (略) 理达标后排放。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源的监督管理,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略) 域环境安全。

(五)规范环境管理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 (略) 应建立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计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模及结构、布局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重新或补充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略) 内后续拟引入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重点做好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对与规划主导产业定位相符的建设项目,环境政策符合性、环境现状调查等内容可适当简化。

(略) (略)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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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巴南工业园区界石组团A区(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重庆数智产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市 (略) 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重庆巴南 (略) 界石 (略) (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结论,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报告书》的总体审查意见

重庆 (略) 编制的《报告书》基本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评价方法基本适当,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可以作为规划修改和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规划概述

重庆巴南 (略) 界石 (略) (东城大道以东部分)于2023年开展了规划环评, (略) (略) 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23﹞633号)。原规划总面积431.34公顷,四至范围为西 (略) 界石镇东城大道,东至界石镇桂花村龙堂坪,南至武新村,北至南泉街道立桅村;主要发展电子信息及配套加工产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规划工业总产值499亿元。

为进一步衔 (略) 国土 (略) 规划,重庆数智产 (略) 组织编制了《重庆巴南 (略) 界石 (略) (东城大道以东部分)规划调整》, (略) 边界线和一些用地指标进行了优化;拟在恒安造纸 (略) 内规划扩建恒安三期项目,规模为年产生活用纸原纸*吨。规划调整后面积为411.76公顷,较原规划调减了19.58公顷,规划主导产业、 (略) 等内容均不变。

(略) 现状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率约75%,已入驻企业352家;其中购地建厂企业22家,发展产业以电子信息及其配套加工、金属加工为主;入驻工业楼宇(含标准厂房)企业约330家,发展产业以商贸、服务及办公场所为主。 (略) 污废水进入界石组 (略) 理 (略) 理后排入花溪河,界石组 (略) 理 (略) 理规模*立方米/天,建成规模*立方米/天。

三、对规划方案资源环境合理性的总体评价

规划调整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规划方案总 (略)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统计,2019至2023年, (略) 总体环境空气质量成改善趋势,但2023年PM10、PM2.5、NO2略有反弹,2023 (略) 为环境空气质量 (略) ;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的TVOC、非*烷总烃、*苯、二*苯、氨、氟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9至2023年,花溪河上游南湖出口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下游走马梁( (略) )断面自2020年开始各监测因子满足Ⅴ类水域水质标准。各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声环 (略) 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或《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农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书》调查分析, (略) 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总体能满 (略) 发展需要。规划调整实施存在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为:一是2023 (略) 为环境空气 (略) ,PM2.5年均浓度超标;二是界石组 (略) 理厂剩余规模不能满足规划调整实 (略) 理需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

四、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实施的主要意见

(一)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强化规划环评与生态 (略) 管控的联动,主要管控措施 (略)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入驻工业企业需符合 (略) 相关产业和环境准入要求以及《报告书》制定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涉及“两高”项目应提出 (略) 域削减方案,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要求。

(二)强 (略) 约束

涉及环境防护距离的工业企业或项目应通过选址 (略) ,原则上将环境防护距离控 (略) 边界或用地红线内。 (略) 南侧(T03、T04地块)、西侧(S17地块)工业地块紧邻居住用地或教育用地,上述地块后续新引入项目时,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布置污染影响相对较小的非生产性设施。

(三)加强污染排放管控

1.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

(略) 应采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燃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入驻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 (略) 理措施,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鼓励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臭气、异味的污染防治,确保厂界达标,避免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2.水污染物排放管控。

(略)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入驻企业外排废水有行业排放标准 (略) 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要求、无行业排放标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或界石组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界石组 (略) 理厂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花溪河。进一步推进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界石组 (略) 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改造后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梁滩河流域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重 (略) 域排放限值;同时提升恒安造纸等规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源头减少废水排放量,逐步提升花溪河水质。

3.噪声污染管控。

(略) 企业噪声源,高噪声源企业 (略) 尽量远离居住等声环 (略) ;入驻企业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管控。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略) 置,鼓励企业自行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管。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

按源头防控的原则,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污染的企业,应严格 (略) 、分级防渗措施,防范规划实施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完善污染防控措施,确 (略) 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6.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要求,统筹抓好碳排放控制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共治。督 (略) 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 (略) 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四)环境风险防控

(略) 应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按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利用南部新 (略) 理厂的空置生化池 (略) 临时事故池。加快 (略) 事 (略) 域雨污切换阀, (略) 事故池建成前,规划的重点项目(恒安三期)不得投产。 (略) 环境风险监督管理,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事 (略) 置能力,确保事故废 (略) 理达标后排放。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源的监督管理,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略) 域环境安全。

(五)规范环境管理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 (略) 应建立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计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模及结构、布局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重新或补充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略) 内后续拟引入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重点做好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对与规划主导产业定位相符的建设项目,环境政策符合性、环境现状调查等内容可适当简化。

(略) (略)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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