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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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晋水审批决〔2024〕626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 (略) 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村民委员会农村生活用水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196号) (略) (略) 组织专家组出具的《 (略) 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水源为王坡煤业工业场地自备井岩溶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7.#m3/a,其中生活取水量7.#m3/a,管网漏失水量0.#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泽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3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泽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5 年 01 月 07 日
晋水审批决〔2024〕626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 (略) 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村民委员会农村生活用水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196号) (略) (略) 组织专家组出具的《 (略) 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农村生活用水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水源为王坡煤业工业场地自备井岩溶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7.#m3/a,其中生活取水量7.#m3/a,管网漏失水量0.#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泽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村农村生活用水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3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泽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5 年 0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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