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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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 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相关要求,我市承办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督 (略) 2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普遍存在检测不规范或造假行为。

整改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把控质量;疏堵结合、重点整治;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略) 。 (略) 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打击一批,警示一批”,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现象。

整改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 (略) 牵头,市生 (略) 和交警大队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2.排查整治。市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交警 (略) 辖区内四家车辆检测机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的企业依法 (略) 。同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成效经验,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

整改成效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是否按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等。 (略) 辖区内四家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随机抽查16份检验报告,查看检验全过程视频,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市场 (略) 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

受理部门: (略) 场 (略)

联系电话0739-*

联系地址: (略) (略) 73号

???????????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 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相关要求,我市承办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督 (略) 2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普遍存在检测不规范或造假行为。

整改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把控质量;疏堵结合、重点整治;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略) 。 (略) 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打击一批,警示一批”,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现象。

整改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 (略) 牵头,市生 (略) 和交警大队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2.排查整治。市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交警 (略) 辖区内四家车辆检测机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的企业依法 (略) 。同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成效经验,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

整改成效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是否按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等。 (略) 辖区内四家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随机抽查16份检验报告,查看检验全过程视频,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市场 (略) 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

受理部门: (略) 场 (略)

联系电话0739-*

联系地址: (略) (略) 73号

??????????? (略)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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