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广州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京港 (略) 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广州 (略) 迁改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08日至 2025年01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京港 (略) 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广州 (略) 迁改工程(一期)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 (略) ;广东广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广韶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主要对220kV花绿**线、110kV汉云*线进行迁改: |
环评机构 |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根据京港 (略) 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广州 (略) 迁改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08日至 2025年01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11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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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京港 (略) 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广州 (略) 迁改工程(一期)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 (略) ;广东广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广韶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主要对220kV花绿**线、110kV汉云*线进行迁改: |
环评机构 |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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