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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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245省道(原330省道) (略) 段建设工程项目

起点位 (略) 与 (略) 分界线,向东下穿长 (略) 后,止于与205国道与发展大 (略)

安市 (略) (略)

安市 (略) (略) 位于位 (略) 与 (略) 分界线,向东下穿长 (略) 后,止于与205国道与发展大 (略) 建设

2025年1月8日在 (略)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一)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砂石料冲洗废水、预制件养护废水 (略) 理,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桥面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利用民房现有 (略) (略) 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略) 理。

2.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布设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使其远离居民点,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进度等措施, (略) 段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在特殊地段可设置围挡等声屏障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加强施工期废气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重点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建〔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摊铺作业机械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相应要求,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选用符合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燃料、加强日常机械设备养护保养、合理 (略) 线,尽量避让村镇住宅。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施工车辆机械产生的HC、NOx、CO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中第三阶段标准限值。

4.加强施工期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挖方、拆迁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物料残渣、隔油池废油脂、含油污泥。挖方大部分作为填方,不能利用小部分用于沿线绿化及临时占地回填;拆迁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物料残渣送至建筑垃圾消纳 (略) 理;隔油池废油脂、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 (略) 置。

5.加强生态环境影响减缓保护。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农业复垦或其它生态修复措施,杜绝农业用地人为荒置导致的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矿建材料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丢乱弃;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向二 (略) 饮用水水 (略) 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等。对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将大型集中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设置在二 (略) 饮用水水 (略) 范围内, (略) 四周设计排水渠和沉淀池,防止雨季期间场地内含泥沙地表径流对水体的影响。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本项目运营期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式地埋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 (略) 绿化及 (略) 边坡绿化。

2、本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尾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通 (略) 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通 (略) 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 (略) 畅通, (略) 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3、本项目通过安装声屏障、设置绿化带、 (略) 沿线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略) 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4、本项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集尘灰、废布袋打包后由外单位资源化利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略) 生活垃圾、地埋 (略) 置装置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项目危险废物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性排放。

6、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施工期监测计划。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 (略) 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雨季来临时需要对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等防护措施,防止暴雨冲刷导致植物脱落,失去防护功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8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245省道(原330省道) (略) 段建设工程项目

起点位 (略) 与 (略) 分界线,向东下穿长 (略) 后,止于与205国道与发展大 (略)

安市 (略) (略)

安市 (略) (略) 位于位 (略) 与 (略) 分界线,向东下穿长 (略) 后,止于与205国道与发展大 (略) 建设

2025年1月8日在 (略)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一)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砂石料冲洗废水、预制件养护废水 (略) 理,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桥面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利用民房现有 (略) (略) 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略) 理。

2.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布设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使其远离居民点,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进度等措施, (略) 段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在特殊地段可设置围挡等声屏障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加强施工期废气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重点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建〔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摊铺作业机械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相应要求,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选用符合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燃料、加强日常机械设备养护保养、合理 (略) 线,尽量避让村镇住宅。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施工车辆机械产生的HC、NOx、CO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中第三阶段标准限值。

4.加强施工期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挖方、拆迁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物料残渣、隔油池废油脂、含油污泥。挖方大部分作为填方,不能利用小部分用于沿线绿化及临时占地回填;拆迁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物料残渣送至建筑垃圾消纳 (略) 理;隔油池废油脂、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 (略) 置。

5.加强生态环境影响减缓保护。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农业复垦或其它生态修复措施,杜绝农业用地人为荒置导致的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矿建材料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丢乱弃;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向二 (略) 饮用水水 (略) 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等。对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将大型集中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设置在二 (略) 饮用水水 (略) 范围内, (略) 四周设计排水渠和沉淀池,防止雨季期间场地内含泥沙地表径流对水体的影响。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本项目运营期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式地埋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 (略) 绿化及 (略) 边坡绿化。

2、本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尾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通 (略) 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通 (略) 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 (略) 畅通, (略) 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3、本项目通过安装声屏障、设置绿化带、 (略) 沿线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略) 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4、本项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集尘灰、废布袋打包后由外单位资源化利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略) 生活垃圾、地埋 (略) 置装置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项目危险废物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性排放。

6、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施工期监测计划。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 (略) 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雨季来临时需要对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等防护措施,防止暴雨冲刷导致植物脱落,失去防护功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8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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