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国华合创2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新河县国华合创20万千瓦一期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后良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后良家庄村土地、南至后良家庄村土地、西至后良家庄村土地、北至后良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南冯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70公顷。
(二)范围: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南冯召村土地、南至南冯召村土地、西至南冯召村土地、北至南冯召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冯召村土地、南至南冯召村土地、西至南冯召村土地、北至南冯召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2号地、4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西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西千家庄村土地、南至西千家庄村土地、西至西千家庄村土地、北至西千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3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亭则头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亭则头村土地、南至亭则头村土地、西至亭则头村土地、北至亭则头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5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西流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西流村土地、南至西流村土地、西至西流村土地、北至西流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6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东董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董村土地、南至东董村土地、西至东董村土地、北至东董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7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南小屯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南小屯村土地、南至南小屯村土地、西至南小屯村土地、北至南小屯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8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申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申家庄村土地、南至申家庄村土地、西至申家庄村土地、北至申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9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苏田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苏田村土地、南至苏田村土地、西至苏田村土地、北至苏田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0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白杨林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白杨林村土地、南至白杨林村土地、西至白杨林村土地、北至白杨林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故现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084公顷。
(二)范围:1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故现村土地、南至故现村土地、西至故现村土地、北至故现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1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故现村土地、南至故现村土地、西至故现村土地、北至故现村土地)的土地,面积1.7599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2号地、17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宋家寨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宋家寨村土地、南至宋家寨村土地、西至宋家寨村土地、北至宋家寨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3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北冯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北冯召村土地、南至北冯召村土地、西至北冯召村土地、北至北冯召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4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陈村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陈村村土地、南至陈村村土地、西至陈村村土地、北至陈村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5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河镇南张化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张化村土地、南至南张化村土地、西至南张化村土地、北至南张化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6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后良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后良家庄村土地、南至后良家庄村土地、西至后良家庄村土地、北至后良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南冯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70公顷。
(二)范围: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南冯召村土地、南至南冯召村土地、西至南冯召村土地、北至南冯召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冯召村土地、南至南冯召村土地、西至南冯召村土地、北至南冯召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2号地、4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西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西千家庄村土地、南至西千家庄村土地、西至西千家庄村土地、北至西千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3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亭则头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亭则头村土地、南至亭则头村土地、西至亭则头村土地、北至亭则头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5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西流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西流村土地、南至西流村土地、西至西流村土地、北至西流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6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东董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董村土地、南至东董村土地、西至东董村土地、北至东董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7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南小屯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南小屯村土地、南至南小屯村土地、西至南小屯村土地、北至南小屯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8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申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申家庄村土地、南至申家庄村土地、西至申家庄村土地、北至申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9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苏田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苏田村土地、南至苏田村土地、西至苏田村土地、北至苏田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0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白杨林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白杨林村土地、南至白杨林村土地、西至白杨林村土地、北至白杨林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1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故现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084公顷。
(二)范围:1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故现村土地、南至故现村土地、西至故现村土地、北至故现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1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故现村土地、南至故现村土地、西至故现村土地、北至故现村土地)的土地,面积1.7599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2号地、17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宋家寨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宋家寨村土地、南至宋家寨村土地、西至宋家寨村土地、北至宋家寨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3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仁让里乡北冯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北冯召村土地、南至北冯召村土地、西至北冯召村土地、北至北冯召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4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流乡陈村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陈村村土地、南至陈村村土地、西至陈村村土地、北至陈村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5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河镇南张化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新河县国华合创#千瓦(一期#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于2025年1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5公顷。
(二)范围:1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张化村土地、南至南张化村土地、西至南张化村土地、北至南张化村土地)的土地,面积0.0485公顷。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16号地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本公告可在新河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http://**.cn。
四、工作安排
由新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新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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