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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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台州 (略) 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 (略) 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台州 (略) 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 (略)

项目负责人

赵佰葱

环评机构

浙江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清港镇上凡村玉环正鼎清港工业园5幢

建设性质



投 资

*元

建设地点

(略) (略) 清港镇上凡村玉环正鼎清港工业园5幢

用 地

使用建筑面积4707.71m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一楼使用自有闲置厂房,二 (略) (略) 空置厂房,三 (略) (略) 空置厂房,五 (略) (略) 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工艺为搅拌、注塑、装配、破碎等,主要设备为注塑机、破碎机、电脉冲、车床、铣床、钻床、空压机、冷却塔等。生产规模为50吨塑料配件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厂界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南侧1 (略) 的上凡村,厂界东南侧4 (略) 的上凡塘村,厂界东南侧3 (略) 的上新一苑,厂界东南侧3 (略) 的上新二苑,厂界西北侧2 (略) 的下广村。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气:注塑废气、破碎搅拌粉尘。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一般包装废物、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冷却液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搅拌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入生 (略) 理终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一般包装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至车间工业固 (略) 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冷却油属于危险废物,收容至专用包装容器内,收集至车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生活垃圾由收集至车间定点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1月1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关于拟对台州 (略) 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 (略) 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台州 (略) 年产50吨塑料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 (略)

项目负责人

赵佰葱

环评机构

浙江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清港镇上凡村玉环正鼎清港工业园5幢

建设性质



投 资

*元

建设地点

(略) (略) 清港镇上凡村玉环正鼎清港工业园5幢

用 地

使用建筑面积4707.71m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一楼使用自有闲置厂房,二 (略) (略) 空置厂房,三 (略) (略) 空置厂房,五 (略) (略) 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工艺为搅拌、注塑、装配、破碎等,主要设备为注塑机、破碎机、电脉冲、车床、铣床、钻床、空压机、冷却塔等。生产规模为50吨塑料配件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厂界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南侧1 (略) 的上凡村,厂界东南侧4 (略) 的上凡塘村,厂界东南侧3 (略) 的上新一苑,厂界东南侧3 (略) 的上新二苑,厂界西北侧2 (略) 的下广村。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气:注塑废气、破碎搅拌粉尘。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一般包装废物、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冷却液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搅拌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入生 (略) 理终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一般包装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至车间工业固 (略) 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冷却油属于危险废物,收容至专用包装容器内,收集至车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生活垃圾由收集至车间定点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1月1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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