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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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河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131号) (简称“土十条”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河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司环保管理人 (略) 日常管理、生产、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企业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样品采集和检测结果编制完成《河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一、项目名称:河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建设地点:河 (略) 无极县城北 (略)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5年1月08日-2025年1月17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 (略) 无极县城北 (略)

公示期间,对报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河 (略)

时间:2025年1月08日

,河北

河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131号) (简称“土十条”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河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司环保管理人 (略) 日常管理、生产、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企业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样品采集和检测结果编制完成《河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一、项目名称:河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建设地点:河 (略) 无极县城北 (略)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5年1月08日-2025年1月17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 (略) 无极县城北 (略)

公示期间,对报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河 (略)

时间:2025年1月08日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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