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权利人:黄飞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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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权利人:黄飞谟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春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不动产登记专窗。

联系方式:0662-(略),联系人:杨先生。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飞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略) 八(略)镇徐屋村委会高木岗村17-1号

宗地:149.34平方米

房屋:422.79平方米

住宅

登记机构: (略) (略)

2025年01月08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春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不动产登记专窗。

联系方式:0662-(略),联系人:杨先生。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飞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略) 八(略)镇徐屋村委会高木岗村17-1号

宗地:149.34平方米

房屋:422.79平方米

住宅

登记机构: (略) (略)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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