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 (略) (略) 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变更方案的函(覃政函〔2024〕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变更方案》,本次变更取消原立项 (略) 范围。变更 (略) 位 (略) 大岭乡村心村、大岭村等10个乡镇(社区)101个村,总面积40.2367亩,农用地面积40.2367亩,其中耕地面积29.4234亩(平均等为8.78等,粮食产能为*.6948公斤),其他农用地10.6035亩,未利用地0.2098亩。
根 (略) 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 (略) 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40.6358亩,其中耕地34.3198亩(平均等为9.79等,粮食产能为*.5958公斤),其他农用地6.3160亩。
本次使用指标40.2367亩,其中耕地指标34.2089亩(实际占用耕地29.4234亩,4.7855亩耕地用于补充平 (略) 产能或其他用地),其他农用地6.0278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6948公斤。剩余指标0.3991亩(耕地0.1109亩)、粮食产能为68.9010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 (略) 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 (略) (略) 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 (略) (略) 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变更方案的函(覃政函〔2024〕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变更方案》,本次变更取消原立项 (略) 范围。变更 (略) 位 (略) 大岭乡村心村、大岭村等10个乡镇(社区)101个村,总面积40.2367亩,农用地面积40.2367亩,其中耕地面积29.4234亩(平均等为8.78等,粮食产能为*.6948公斤),其他农用地10.6035亩,未利用地0.2098亩。
根 (略) 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 (略) 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40.6358亩,其中耕地34.3198亩(平均等为9.79等,粮食产能为*.5958公斤),其他农用地6.3160亩。
本次使用指标40.2367亩,其中耕地指标34.2089亩(实际占用耕地29.4234亩,4.7855亩耕地用于补充平 (略) 产能或其他用地),其他农用地6.0278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6948公斤。剩余指标0.3991亩(耕地0.1109亩)、粮食产能为68.9010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 (略) 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 (略) (略) 石卡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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