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对年产5万张多功能岩板餐桌、6万扇智能防火门、1万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8万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对年产5万张多功能岩板餐桌、6万扇智能防火门、1万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8万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 (略) 年产(略)张多功能岩板餐桌、(略)扇智能防火门、(略)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略)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略)张多功能岩板餐桌、(略)扇智能防火门、(略)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略)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航埠 (略) 2号1幢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环评机构:浙江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略)万元,新增用地约38亩,实施年产(略)张多功能岩板餐桌、(略)扇智能防火门、(略)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略)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打磨废气收集后采用布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 (略) 理后通过专用的油烟管道排放。 废水:项目机加工、清洗过程废水采取沉 (略) 理并补充新鲜金刚砂继续使用,废水不外排。生活经隔油池/ (略) 理达标后纳管排入航 (略) 理 (略) 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常山港。 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2)厂房内部采用合理 (略) ,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3)采用减振措施,在需要降噪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安装减震座、减震垫等。(4)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5)加强生产管理。(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调度,禁止车辆鸣笛。 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理,污泥、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荷花 (略) 229号)二楼投资项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 (略) 年产(略)张多功能岩板餐桌、(略)扇智能防火门、(略)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略)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略)张多功能岩板餐桌、(略)扇智能防火门、(略)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略)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航埠 (略) 2号1幢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环评机构:浙江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略)万元,新增用地约38亩,实施年产(略)张多功能岩板餐桌、(略)扇智能防火门、(略)张自动温控岩板茶桌/办公桌、(略)套抗菌岩板橱柜及智能家居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打磨废气收集后采用布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 (略) 理后通过专用的油烟管道排放。 废水:项目机加工、清洗过程废水采取沉 (略) 理并补充新鲜金刚砂继续使用,废水不外排。生活经隔油池/ (略) 理达标后纳管排入航 (略) 理 (略) 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常山港。 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2)厂房内部采用合理 (略) ,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3)采用减振措施,在需要降噪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安装减震座、减震垫等。(4)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5)加强生产管理。(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调度,禁止车辆鸣笛。 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理,污泥、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荷花 (略) 229号)二楼投资项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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