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源张家口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1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龙源张家口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1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706号

尚义县人民政府:

  龙源张家口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291公顷(其中耕地0.2371公顷、非耕农用地1.0920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1704公顷(非耕农用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995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龙源张家口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千瓦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4〕1706号

尚义县人民政府:

  龙源张家口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291公顷(其中耕地0.2371公顷、非耕农用地1.0920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1704公顷(非耕农用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995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龙源张家口尚义麒麟山风电场(增列)#千瓦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