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科级及以下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科级及以下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略) 委组织部《 (略)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九组字〔2021〕73号)和《 (略) 委 (略) 人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做好2 (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4〕112号)工作要求, (略) 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度科级及以下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开始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于3 (略) 本级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 (略) 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含跟班学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达到或超过一半;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发表过与 (略) 委不一致的言论,在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等发表不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负面言论;
(6)有黄、赌、毒行为或其他违反综治政策的行为;
(7)存在不廉洁的问题。
5.新录用的干部职工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6.受处分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公务员、参公人员 (略) 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公人员受记过、记大过、降级、 (略) 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事业单位人员受 (略) 分的,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4)事业单位人员受 (略) 分的,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5)事业单位人员受到降低岗 (略) 分的,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7.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干部职工,不进行考核。
六、优秀比例
1.优秀比例。根据《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2023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情况,公务员及参公单位2024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3%,行政公勤、参公工勤人员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5%,其他各下属事业单位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5%。聘用人员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5%。考核结果由编制所在(聘用)单位落实。
2.优秀名额计算方法。局机关 (略) 分局、 (略) 、 (略) 、 (略) 、八 (略) 分局、庐 (略) 行政编制一起计算优秀名额;市自然资源保护与价值转换中心参公编制单独计算优秀名额;局机 (略) 行政工勤和参公工勤合并计算优秀名额;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和7个分中心一起计算优秀名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 分中心一起计算优秀名额,市档案馆、市国土空 (略) 地灾中心单独计算优秀名额。
七、考核步骤
1.填写考核登记表。2024年1月底前,全体考核对象根据身份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以科室(单位)为单 (略) 局人事科。
2.民主测评。2024年2月上旬,进行民主测评,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自然资源保护与价值转换中心、市自然资源档案馆、市国土空间规划馆、市地灾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含聘用、跟班学时考核情况和年底民主测评及领导评议情况,折算综合分值,依照分值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5. (略) 纪检监察组及意识形态意见。市局考核工作领导 (略) 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优秀等 (略) 干部职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略) 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 (略) 机关党委征求意识形态意见。
6.局党委集体研究。2024年2月底前,将考核 (略) 党委会研究确定。
7.公示。党委会审议后,将优秀等次人员 (略) 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职工,由干部职工本人签署意见。
8.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三月底前将 (略) 委组织部、 (略) 备案。
2025年1月2日
(略) 委组织部《 (略)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九组字〔2021〕73号)和《 (略) 委 (略) 人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做好2 (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4〕112号)工作要求, (略) 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度科级及以下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开始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于3 (略) 本级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 (略) 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含跟班学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达到或超过一半;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发表过与 (略) 委不一致的言论,在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等发表不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负面言论;
(6)有黄、赌、毒行为或其他违反综治政策的行为;
(7)存在不廉洁的问题。
5.新录用的干部职工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6.受处分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公务员、参公人员 (略) 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公人员受记过、记大过、降级、 (略) 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事业单位人员受 (略) 分的,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4)事业单位人员受 (略) 分的,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5)事业单位人员受到降低岗 (略) 分的,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7.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干部职工,不进行考核。
六、优秀比例
1.优秀比例。根据《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2023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情况,公务员及参公单位2024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3%,行政公勤、参公工勤人员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5%,其他各下属事业单位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5%。聘用人员年度优秀比例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25%。考核结果由编制所在(聘用)单位落实。
2.优秀名额计算方法。局机关 (略) 分局、 (略) 、 (略) 、 (略) 、八 (略) 分局、庐 (略) 行政编制一起计算优秀名额;市自然资源保护与价值转换中心参公编制单独计算优秀名额;局机 (略) 行政工勤和参公工勤合并计算优秀名额;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和7个分中心一起计算优秀名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 分中心一起计算优秀名额,市档案馆、市国土空 (略) 地灾中心单独计算优秀名额。
七、考核步骤
1.填写考核登记表。2024年1月底前,全体考核对象根据身份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以科室(单位)为单 (略) 局人事科。
2.民主测评。2024年2月上旬,进行民主测评,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市自然资源保护与价值转换中心、市自然资源档案馆、市国土空间规划馆、市地灾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含聘用、跟班学时考核情况和年底民主测评及领导评议情况,折算综合分值,依照分值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5. (略) 纪检监察组及意识形态意见。市局考核工作领导 (略) 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优秀等 (略) 干部职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略) 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 (略) 机关党委征求意识形态意见。
6.局党委集体研究。2024年2月底前,将考核 (略) 党委会研究确定。
7.公示。党委会审议后,将优秀等次人员 (略) 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职工,由干部职工本人签署意见。
8.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三月底前将 (略) 委组织部、 (略) 备案。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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