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广东翔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受理的广东翔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占比不大于20%);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
3.用地面积:(略)平方米(38.18亩),(计容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4.类 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2025-(略))和《 (略) 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规划红线图 ;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青色线为计容范围线;
7.品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绿色线为高层建筑物控制线;蓝色线为禁止开口线;
8.多层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9.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以外,其他按《 (略) 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10.配建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按《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31号)约定执行;
11.规划 (略) (略) 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2.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3.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略)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
容 积 率:≤3.5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80米。
15.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8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略) 监督电话:0663-(略)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受理的广东翔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占比不大于20%);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
3.用地面积:(略)平方米(38.18亩),(计容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4.类 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2025-(略))和《 (略) 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规划红线图 ;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青色线为计容范围线;
7.品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绿色线为高层建筑物控制线;蓝色线为禁止开口线;
8.多层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9.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以外,其他按《 (略) 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10.配建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按《普宁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规划条件》(普自然资源规设〔2023〕31号)约定执行;
11.规划 (略) (略) 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2.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3.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略)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
容 积 率:≤3.5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80米。
15.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8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略) 监督电话:066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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