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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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监督,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国家 (略)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舞阳县 (略) 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数名,具体人数由舞阳县 (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会监督员与舞阳县 (略) 不存在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纳入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符合选聘 (略) 民。

  二、选聘条件

  (一) (略) 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七)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八)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 (略) 罚记录。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略) 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六)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相关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申请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舞阳县 (略) 报名邮箱:*@*63.com,邮件命名示例:如“张某某+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社会监督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资格确认

  舞阳县 (略) 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五)人员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舞阳县 (略) 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聘任为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故意扰乱选聘工作的,将按照有 (略) 理。

  (二)聘任为社会监督员后,不与舞阳县 (略) 建立任何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三)社会监督员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经舞阳县 (略) 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联系人:蔡时雨 电话: 0395-*

  附件: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doc

  2025年1月8日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监督,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国家 (略)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舞阳县 (略) 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数名,具体人数由舞阳县 (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会监督员与舞阳县 (略) 不存在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纳入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符合选聘 (略) 民。

  二、选聘条件

  (一) (略) 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七)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八)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 (略) 罚记录。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略) 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六)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相关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申请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舞阳县 (略) 报名邮箱:*@*63.com,邮件命名示例:如“张某某+报名社会监督员”。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社会监督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资格确认

  舞阳县 (略) 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五)人员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舞阳县 (略) 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聘任为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故意扰乱选聘工作的,将按照有 (略) 理。

  (二)聘任为社会监督员后,不与舞阳县 (略) 建立任何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

  (三)社会监督员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经舞阳县 (略) 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联系人:蔡时雨 电话: 0395-*

  附件: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doc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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