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改扩建工程B1标段临时拌合站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改扩建工程B1标段临时拌合站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公示

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规定,现将《省 (略) 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改扩建工程(B1标段)临时拌合站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方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略) 生态修复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5年1月17日公开并生效。

通讯地址: (略) (略) 25号

联系单位: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456-(略)

邮箱地址:*@*63.com

附件:《省 (略) 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改扩建工程(B1标段)临时拌合站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规定,现将《省 (略) 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改扩建工程(B1标段)临时拌合站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方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略) 生态修复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5年1月17日公开并生效。

通讯地址: (略) (略) 25号

联系单位: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456-(略)

邮箱地址:*@*63.com

附件:《省 (略) 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改扩建工程(B1标段)临时拌合站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