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毛泉含钛铁矿1600万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牛毛泉含钛铁矿1600万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 (略) (略) 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 (略) (略) 牛毛泉含钛铁矿#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牛毛泉含钛铁矿#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城乡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设计规模确定为1600×104吨/年,服务年限为29.69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梁景超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 (略)
地址:新 (略) 沙 (略) 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 (略) 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http://**/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 (略) (略) 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 (略) (略) 牛毛泉含钛铁矿#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牛毛泉含钛铁矿#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城乡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设计规模确定为1600×104吨/年,服务年限为29.69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梁景超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 (略)
地址:新 (略) 沙 (略) 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 (略) 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http://**/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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