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关于屏边县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关于屏边县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
你单位报批的《屏边县滴水苗 (略) 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技术 (略)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位于屏边县撇枝村(安置村)西侧,G326国道北侧。拟在原 (略) 内对滴水苗 (略) 理厂扩建,将滴水苗 (略) (略) 理能力从5000m3/d提升至*m3/d,本次扩建工程的构筑物和设备按照近期规模设计,土建工程按照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处理工艺采用“A2O+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4460.*元,其中环保投资179.*元。
经审查,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上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运行管理,确 (略) 理厂尾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现河。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氨、硫化氢浓度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大气环境 (略) 的氨、硫化氢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标准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保 (略) 理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2008) 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格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置;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干化池,待含水率小于60%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三、 (略) 理厂卫生防护距离50米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运营中应该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红河州 (略) (略)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
你单位报批的《屏边县滴水苗 (略) 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技术 (略)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位于屏边县撇枝村(安置村)西侧,G326国道北侧。拟在原 (略) 内对滴水苗 (略) 理厂扩建,将滴水苗 (略) (略) 理能力从5000m3/d提升至*m3/d,本次扩建工程的构筑物和设备按照近期规模设计,土建工程按照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处理工艺采用“A2O+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4460.*元,其中环保投资179.*元。
经审查,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上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运行管理,确 (略) 理厂尾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现河。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氨、硫化氢浓度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大气环境 (略) 的氨、硫化氢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标准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保 (略) 理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2008) 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格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置;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干化池,待含水率小于60%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三、 (略) 理厂卫生防护距离50米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运营中应该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红河州 (略) (略)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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