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清华园实验学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 (略) 清华园实验学校项目,该项目位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南至正高国际广场地块,北至鹤壁 (略) , (略) , (略) ,东经114°10′39.8″,北纬35°52′35.4″,总用地面积7.1707公顷,合107.56亩(农用地6.6723公顷、建设用地0.4912公顷,未利用地0.0072公顷),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07-2020),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教育用地。
本地块原使用权人为西鹿楼村,该地块地类为耕地。2019年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了鹤壁市清华园实验学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工作,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政府管理部门、土地前使用权人、土地现使用人和周边居民等7人开展了访谈,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周边敏感目标和生产型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极小。
二、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通过收集资料、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内的环境状况良好,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单位
(略) (略)
张工#
2024年12月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 (略) 清华园实验学校项目,该项目位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南至正高国际广场地块,北至鹤壁 (略) , (略) , (略) ,东经114°10′39.8″,北纬35°52′35.4″,总用地面积7.1707公顷,合107.56亩(农用地6.6723公顷、建设用地0.4912公顷,未利用地0.0072公顷),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07-2020),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教育用地。
本地块原使用权人为西鹿楼村,该地块地类为耕地。2019年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了鹤壁市清华园实验学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工作,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政府管理部门、土地前使用权人、土地现使用人和周边居民等7人开展了访谈,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周边敏感目标和生产型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极小。
二、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通过收集资料、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内的环境状况良好,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单位
(略) (略)
张工#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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