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关于《新乡市三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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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关于《新乡市三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卫环监[2025]01号

(略)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 (略)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1#生产线调墨和印刷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和2#生产线调墨、印刷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kg/h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印刷行业-A级企业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20-3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理的清洗废水一同 (略) (略) (略) 唐 (略) 理厂 (略) 理。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 (略) (略) 唐 (略) 理厂收水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 (略) 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废边角料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出售。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略) 理站污泥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单位进 (略) 置。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按照《报告表》要求安装监测、监控设施。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需办理排污许可事项。然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略) 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略) (略)

2025年1月8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0373-*

卫环监[2025]01号

(略)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 (略)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1#生产线调墨和印刷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和2#生产线调墨、印刷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kg/h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印刷行业-A级企业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20-3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略) 理的清洗废水一同 (略) (略) (略) 唐 (略) 理厂 (略) 理。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 (略) (略) 唐 (略) 理厂收水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 (略) 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废边角料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出售。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略) 理站污泥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理单位进 (略) 置。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按照《报告表》要求安装监测、监控设施。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需办理排污许可事项。然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略) 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略) (略)

2025年1月8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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