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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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环境安全科) 传真:(略)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略)吨聚羧酸减水剂和年产(略)吨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永寿县

陕西 (略)

陕西 (略)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永寿县经济技 (略) 中的新型合成材料加工园(原永寿县能化建材 (略) ),永寿县能化建材 (略) 属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陕西省认定 (略) (第一批)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04号)认定的 (略) ,项目建设(略)吨/年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一条、建设(略)吨/年液体速凝剂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办公楼,以及仓储用房等。配套建设项目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65亩,总投资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2.(略)元。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公众 (略) 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环境安全科) 传真:(略)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略)吨聚羧酸减水剂和年产(略)吨液体速凝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永寿县

陕西 (略)

陕西 (略)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永寿县经济技 (略) 中的新型合成材料加工园(原永寿县能化建材 (略) ),永寿县能化建材 (略) 属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陕西省认定 (略) (第一批)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04号)认定的 (略) ,项目建设(略)吨/年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一条、建设(略)吨/年液体速凝剂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办公楼,以及仓储用房等。配套建设项目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65亩,总投资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2.(略)元。

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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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 (略) 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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