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现由于产品的变化,拟对现 (略) 、生产工艺等进行技改,电镀镀容量仍在原有核定范围(略)升之内,技改后主要产品由锁具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5G项目等行业的零部件电镀加工,年电镀加工产量约18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环境质量目标 | ||
大气 | 1 | 小陡村 | 西侧 | 13 | 蓝田村 | 西南 |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城东村 | 西南 | 14 | 海滨二小 | 西南 | ||
3 | 北新村 | 西南 | 15 | 海滨中学 | 西南 | ||
4 | 教新家园 | 西南 | 16 | 海滨一小 | 西南 | ||
5 | 江一村 | 西南 | 17 | 沙北村 | 西南 | ||
6 | 宁村村 | 西南 | 18 | 沙中村 | 西南 | ||
7 | 嘉宁家园 | 西南 | 19 | 沙南村 | 西南 | ||
8 | 海滨安心公寓 | 西南 | 20 | 建新村 | 西南 | ||
9 | 龙宁锦苑 | 西南 | 21 | 海思村 | 东北 | ||
10 | 宁都锦园 | 西南 | 22 | 石浦村 | 西南 | ||
11 | 龙鸿锦园 | 西南 | 23 | 乐都锦园 | 西北 | ||
12 | 渔池村 | 西南 | /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电镀废水及工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基 (略) (略) 理,电镀废水严格按质分流,各股废水通过相应专用管道输送至基 (略) (略) 理,处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纳管东 (略) (略) 理,不会对瓯江水质产生影响。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酸雾、有机废气、颗粒物等。本项目废气预测结果表明,预测风向下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标准;所有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未超标。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 (略) 理后,生活垃圾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 (略) 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 (略) 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略) 东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 (略) 集 (略) (略) 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中表1的 (略) 直接排放限值,远期执行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酸碱废气、氰化氢、有机废气、颗粒物等。电镀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法喷淋吸附装 (略) 理高空排放,喷涂有机 (略) 理后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相关,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各类生产设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 (略) 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例进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 (略) 理。电镀槽液(渣)、退镀废液、漆渣及过滤介质及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 (略) 置按危险废物方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各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鲁工 电话:0577-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9号玉鸣园18幢13楼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联系人:钱总 电 话:(略)
地 址: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2024年1月9日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现由于产品的变化,拟对现 (略) 、生产工艺等进行技改,电镀镀容量仍在原有核定范围(略)升之内,技改后主要产品由锁具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5G项目等行业的零部件电镀加工,年电镀加工产量约18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环境质量目标 | ||
大气 | 1 | 小陡村 | 西侧 | 13 | 蓝田村 | 西南 |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城东村 | 西南 | 14 | 海滨二小 | 西南 | ||
3 | 北新村 | 西南 | 15 | 海滨中学 | 西南 | ||
4 | 教新家园 | 西南 | 16 | 海滨一小 | 西南 | ||
5 | 江一村 | 西南 | 17 | 沙北村 | 西南 | ||
6 | 宁村村 | 西南 | 18 | 沙中村 | 西南 | ||
7 | 嘉宁家园 | 西南 | 19 | 沙南村 | 西南 | ||
8 | 海滨安心公寓 | 西南 | 20 | 建新村 | 西南 | ||
9 | 龙宁锦苑 | 西南 | 21 | 海思村 | 东北 | ||
10 | 宁都锦园 | 西南 | 22 | 石浦村 | 西南 | ||
11 | 龙鸿锦园 | 西南 | 23 | 乐都锦园 | 西北 | ||
12 | 渔池村 | 西南 | /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电镀废水及工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基 (略) (略) 理,电镀废水严格按质分流,各股废水通过相应专用管道输送至基 (略) (略) 理,处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纳管东 (略) (略) 理,不会对瓯江水质产生影响。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酸雾、有机废气、颗粒物等。本项目废气预测结果表明,预测风向下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标准;所有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未超标。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 (略) 理后,生活垃圾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 (略) 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 (略) 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略) 东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 (略) 集 (略) (略) 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中表1的 (略) 直接排放限值,远期执行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酸碱废气、氰化氢、有机废气、颗粒物等。电镀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法喷淋吸附装 (略) 理高空排放,喷涂有机 (略) 理后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相关,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各类生产设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 (略) 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例进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 (略) 理。电镀槽液(渣)、退镀废液、漆渣及过滤介质及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 (略) 置按危险废物方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各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鲁工 电话:0577-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9号玉鸣园18幢13楼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联系人:钱总 电 话:(略)
地 址: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2024年1月9日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现由于产品的变化,拟对现 (略) 、生产工艺等进行技改,电镀镀容量仍在原有核定范围(略)升之内,技改后主要产品由锁具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5G项目等行业的零部件电镀加工,年电镀加工产量约18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环境质量目标 | ||
大气 | 1 | 小陡村 | 西侧 | 13 | 蓝田村 | 西南 |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城东村 | 西南 | 14 | 海滨二小 | 西南 | ||
3 | 北新村 | 西南 | 15 | 海滨中学 | 西南 | ||
4 | 教新家园 | 西南 | 16 | 海滨一小 | 西南 | ||
5 | 江一村 | 西南 | 17 | 沙北村 | 西南 | ||
6 | 宁村村 | 西南 | 18 | 沙中村 | 西南 | ||
7 | 嘉宁家园 | 西南 | 19 | 沙南村 | 西南 | ||
8 | 海滨安心公寓 | 西南 | 20 | 建新村 | 西南 | ||
9 | 龙宁锦苑 | 西南 | 21 | 海思村 | 东北 | ||
10 | 宁都锦园 | 西南 | 22 | 石浦村 | 西南 | ||
11 | 龙鸿锦园 | 西南 | 23 | 乐都锦园 | 西北 | ||
12 | 渔池村 | 西南 | /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电镀废水及工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基 (略) (略) 理,电镀废水严格按质分流,各股废水通过相应专用管道输送至基 (略) (略) 理,处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纳管东 (略) (略) 理,不会对瓯江水质产生影响。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酸雾、有机废气、颗粒物等。本项目废气预测结果表明,预测风向下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标准;所有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未超标。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 (略) 理后,生活垃圾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 (略) 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 (略) 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略) 东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 (略) 集 (略) (略) 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中表1的 (略) 直接排放限值,远期执行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酸碱废气、氰化氢、有机废气、颗粒物等。电镀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法喷淋吸附装 (略) 理高空排放,喷涂有机 (略) 理后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相关,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各类生产设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 (略) 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例进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 (略) 理。电镀槽液(渣)、退镀废液、漆渣及过滤介质及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 (略) 置按危险废物方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各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鲁工 电话:0577-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9号玉鸣园18幢13楼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联系人:钱总 电 话:(略)
地 址: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2024年1月9日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现由于产品的变化,拟对现 (略) 、生产工艺等进行技改,电镀镀容量仍在原有核定范围(略)升之内,技改后主要产品由锁具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5G项目等行业的零部件电镀加工,年电镀加工产量约18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环境质量目标 | ||
大气 | 1 | 小陡村 | 西侧 | 13 | 蓝田村 | 西南 |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城东村 | 西南 | 14 | 海滨二小 | 西南 | ||
3 | 北新村 | 西南 | 15 | 海滨中学 | 西南 | ||
4 | 教新家园 | 西南 | 16 | 海滨一小 | 西南 | ||
5 | 江一村 | 西南 | 17 | 沙北村 | 西南 | ||
6 | 宁村村 | 西南 | 18 | 沙中村 | 西南 | ||
7 | 嘉宁家园 | 西南 | 19 | 沙南村 | 西南 | ||
8 | 海滨安心公寓 | 西南 | 20 | 建新村 | 西南 | ||
9 | 龙宁锦苑 | 西南 | 21 | 海思村 | 东北 | ||
10 | 宁都锦园 | 西南 | 22 | 石浦村 | 西南 | ||
11 | 龙鸿锦园 | 西南 | 23 | 乐都锦园 | 西北 | ||
12 | 渔池村 | 西南 | /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电镀废水及工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基 (略) (略) 理,电镀废水严格按质分流,各股废水通过相应专用管道输送至基 (略) (略) 理,处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纳管东 (略) (略) 理,不会对瓯江水质产生影响。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酸雾、有机废气、颗粒物等。本项目废气预测结果表明,预测风向下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标准;所有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未超标。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 (略) 理后,生活垃圾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 (略) 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 (略) 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略) 东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 (略) 集 (略) (略) 理达标 (略) 东 (略) 理厂现有污水尾管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中表1的 (略) 直接排放限值,远期执行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酸碱废气、氰化氢、有机废气、颗粒物等。电镀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法喷淋吸附装 (略) 理高空排放,喷涂有机 (略) 理后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相关,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各类生产设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 (略) 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例进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 (略) 理。电镀槽液(渣)、退镀废液、漆渣及过滤介质及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 (略) 置按危险废物方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各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鲁工 电话:0577-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9号玉鸣园18幢13楼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龙湾长安电镀厂 联系人:钱总 电 话:(略)
地 址: (略) (略) 电镀整治标准厂房9幢C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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