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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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2025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1

浙江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浙江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

项目拟租赁长兴复研南太湖 (略) 位于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的现有厂房用于新建检测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为612平方米。本项目根据需要配置各类检测分析设备和仪器,形成纤维、纱线、化纤长丝、纺织(针织)面料、服装及羽绒制品等各类纺织品的检测能力。

长兴 (略) (周文标)

(公示稿)浙江 (略)

*-*-34- (略)

2025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1

浙江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浙江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

项目拟租赁长兴复研南太湖 (略) 位于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的现有厂房用于新建检测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为612平方米。本项目根据需要配置各类检测分析设备和仪器,形成纤维、纱线、化纤长丝、纺织(针织)面料、服装及羽绒制品等各类纺织品的检测能力。

长兴 (略) (周文标)

(公示稿)浙江 (略)

*-*-34-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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