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2025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浙江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浙江 (略) | (略) 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 | 项目拟租赁长兴复研南太湖 (略) 位于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的现有厂房用于新建检测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为612平方米。本项目根据需要配置各类检测分析设备和仪器,形成纤维、纱线、化纤长丝、纺织(针织)面料、服装及羽绒制品等各类纺织品的检测能力。 | 长兴 (略) (周文标) |
2025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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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浙江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浙江 (略) | (略) 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 | 项目拟租赁长兴复研南太湖 (略) 位于长兴县夹浦镇轻纺大厦三楼的现有厂房用于新建检测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为612平方米。本项目根据需要配置各类检测分析设备和仪器,形成纤维、纱线、化纤长丝、纺织(针织)面料、服装及羽绒制品等各类纺织品的检测能力。 | 长兴 (略) (周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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