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关于开展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河西镇上河湾村,王团镇蔡家滩村、前红村及吊堡子村
3.项目建设内容
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新建吊堡子三队-1#护岸,对清水河南台子、石头河3#、别梁沟3#、上周家河湾1#- (略) 护岸进行延长,护岸总长1818m,护岸岸顶 (略) , (略) 面, (略) 总长1818m。
二、社稳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稳评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同 (略)
联系地址:同心县团结北街056号
联系人:马小宁
联系电话:*
邮 箱:*@qq.com。
2、稳评编制单位
名称:宁夏清润环保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街道786号华夏国际大厦A座1903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nxqr2021@163.com。
同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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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河西镇上河湾村,王团镇蔡家滩村、前红村及吊堡子村
3.项目建设内容
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2024年防洪治理工程新建吊堡子三队-1#护岸,对清水河南台子、石头河3#、别梁沟3#、上周家河湾1#- (略) 护岸进行延长,护岸总长1818m,护岸岸顶 (略) , (略) 面, (略) 总长1818m。
二、社稳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稳评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同 (略)
联系地址:同心县团结北街056号
联系人:马小宁
联系电话:*
邮 箱:*@qq.com。
2、稳评编制单位
名称:宁夏清润环保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街道786号华夏国际大厦A座1903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nxqr2021@163.com。
同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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