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漳芗交综〔2025〕3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202 (略)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为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统计,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件数,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有 (略) (略) (略) 关于2024 (略) 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略) (略) (略) 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布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等公示信息。实现审批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略) 信息公开审发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所需公开申请人填报《 (略) (略) (略) 信息公开审批表》,经中心分 (略) 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签署“同意公开”意见后,再由办公室专人 (略) 政府 (略) 站上相应栏目发布。信息公开审 (略)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方式及审批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要求,方便公众快速、准确 (略)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四) (略) 建设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依托 (略) (略) 站, (略) 。

(五)监督保障方面

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86号,电话:0596-(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略) 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略) 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略)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略)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二)具体改进措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使公开信息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 (略) 理费。

(略)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漳芗交综〔2025〕3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202 (略)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为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统计,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件数,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有 (略) (略) (略) 关于2024 (略) 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略) (略) (略) 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布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等公示信息。实现审批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略) 信息公开审发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所需公开申请人填报《 (略) (略) (略) 信息公开审批表》,经中心分 (略) 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签署“同意公开”意见后,再由办公室专人 (略) 政府 (略) 站上相应栏目发布。信息公开审 (略)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方式及审批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要求,方便公众快速、准确 (略)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四) (略) 建设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依托 (略) (略) 站, (略) 。

(五)监督保障方面

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86号,电话:0596-(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略) 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略) 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略)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略)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二)具体改进措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使公开信息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 (略) 理费。

(略)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