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吉森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南国俪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关于清远市吉森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南国俪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南国俪都项目
项目位置: (略) 连州镇城 (略) (地磅)
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基本情况:南国俪都项目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占地面积#.4平方米,2023年8月取得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略) (略) 提出变更一期原5#住宅、6#-1商业、6#-2住宅、7#住宅,扩建5#-1、5#-2配套用房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后公共设施面积不减小,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设指标不改变,具体为:
一、变更原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
①5#(住宅),原6#-1养老设施78.19平方米,6#-2部分养老设施49.99平方米调整到5#,5#原首层规划为住宅的81.46平方米和原首层规划为地上室内停车库的46.72平方米变更为养老设施用地(合计128.18平方米),同时基底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予改变,计容面积由原来的#.97平方米变更为#.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原来的238.56平方米变更为205.31平方米,住户数量由原来99户变更为98户,地上室内停车位数量不变。
②新建5#-1(配套),原6#-2部分养老设施25.96平方米,调整至5#-1,基底面积为2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5.96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5.9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0平方米。
③新建5#-2(配套),原6#-2部分养老设施49.96平方米,调整至5#-2,基底面积为49.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9.96平方米,计容面积为49.9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0平方米。
④6#-1(商业),取消原养老设施78.19平方米,将其变更为商业,同时基底面积和建筑面积不予改变,计容面积由原来的4063.20平方米变更为4061.7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原来的0平方米变更为1.68平方米。
⑤6#-2(住宅),取消原养老设施125.91平方米,将其变更为商业,同时基底面积由原来的921.19平方米变更为92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9平方米变更为#.70平方米,计容面积由原来的#.90平方米变更为#.7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原来的181.60平方米变更为181.23平方米。
⑥7#(住宅), (略) 点高差调整, (略) 点面积改为1.0倍计容方式,现修改计容面积由原来的#.75平方米变更为#.08平方米。
二、变更二期项目建设内容:
①1#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68平方米。
②2#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10平方米调整为#.50平方米。
③3#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
④4#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24平方米调整为#.12平方米。
⑤8#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01平方米调整为#.72平方米。
⑥9#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32平方米调整为#.53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8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0763-#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略) 站(http://**)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园区审批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附件:南国俪都项目变更后规划总平面图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南国俪都项目
项目位置: (略) 连州镇城 (略) (地磅)
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基本情况:南国俪都项目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占地面积#.4平方米,2023年8月取得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略) (略) 提出变更一期原5#住宅、6#-1商业、6#-2住宅、7#住宅,扩建5#-1、5#-2配套用房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后公共设施面积不减小,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设指标不改变,具体为:
一、变更原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
①5#(住宅),原6#-1养老设施78.19平方米,6#-2部分养老设施49.99平方米调整到5#,5#原首层规划为住宅的81.46平方米和原首层规划为地上室内停车库的46.72平方米变更为养老设施用地(合计128.18平方米),同时基底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予改变,计容面积由原来的#.97平方米变更为#.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原来的238.56平方米变更为205.31平方米,住户数量由原来99户变更为98户,地上室内停车位数量不变。
②新建5#-1(配套),原6#-2部分养老设施25.96平方米,调整至5#-1,基底面积为2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5.96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5.9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0平方米。
③新建5#-2(配套),原6#-2部分养老设施49.96平方米,调整至5#-2,基底面积为49.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9.96平方米,计容面积为49.9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0平方米。
④6#-1(商业),取消原养老设施78.19平方米,将其变更为商业,同时基底面积和建筑面积不予改变,计容面积由原来的4063.20平方米变更为4061.7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原来的0平方米变更为1.68平方米。
⑤6#-2(住宅),取消原养老设施125.91平方米,将其变更为商业,同时基底面积由原来的921.19平方米变更为92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9平方米变更为#.70平方米,计容面积由原来的#.90平方米变更为#.7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原来的181.60平方米变更为181.23平方米。
⑥7#(住宅), (略) 点高差调整, (略) 点面积改为1.0倍计容方式,现修改计容面积由原来的#.75平方米变更为#.08平方米。
二、变更二期项目建设内容:
①1#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17平方米调整为#.68平方米。
②2#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10平方米调整为#.50平方米。
③3#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
④4#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24平方米调整为#.12平方米。
⑤8#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01平方米调整为#.72平方米。
⑥9#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32平方米调整为#.53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8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0763-#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略) 站(http://**)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园区审批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附件:南国俪都项目变更后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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