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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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攸县桃水镇桃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经上级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奖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攸县桃水镇桃水村竹如组。

1.3招标范围:本项目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施工内容包括停车坪、功能用房、墓穴、绿化、景观石、道路、文化宣传栏、排水沟的建设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1.6保修要求: (略) 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1.7工程合理价:*.09元。

1.8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9工程承包形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总承包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能够从事园林、陵园建设(不接受委托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 月 10 日至2025年 01 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 (略)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法人单位授权委托报名)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人民币),提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转(汇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攸县支行

帐 号 : *003

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注明“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保证金”字样。

4.2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相关要求

5.1招标人只与中标后的单位法人签订相关建设施工协议,与中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非法人(个人)签订的协议无效。

5.2中标者中标后三天内先期支付公墓设计费 5 万元和前期资料组织费用 0.5 万元方可动工,不支付其中任何一项者将视为弃权,将另行组织招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罚金。

5.3中标方施工时必须按设计方案施工,并做到不砍树、不硬化、不上推土机,否则不予奖补。

5.4宣传标牌制作内容必须按 (略) 的要求落实,否则对项目不予验收。

5.5若验收不能通过,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上级民政部门和攸县桃水镇人民政府、桃水村村民委员会不支付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 0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攸 (略) (略) 交叉口(湖南 (略) 开标场地)。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攸县 (略) 》发布。

八、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桃水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攸县桃水镇桃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攸县桃水镇桃水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 (略)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攸县桃水镇桃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经上级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奖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攸县桃水镇桃水村竹如组。

1.3招标范围:本项目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施工内容包括停车坪、功能用房、墓穴、绿化、景观石、道路、文化宣传栏、排水沟的建设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1.6保修要求: (略) 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1.7工程合理价:*.09元。

1.8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9工程承包形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总承包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能够从事园林、陵园建设(不接受委托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 月 10 日至2025年 01 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 (略)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法人单位授权委托报名)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人民币),提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转(汇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攸县支行

帐 号 : *003

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注明“攸县桃水镇永福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保证金”字样。

4.2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相关要求

5.1招标人只与中标后的单位法人签订相关建设施工协议,与中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非法人(个人)签订的协议无效。

5.2中标者中标后三天内先期支付公墓设计费 5 万元和前期资料组织费用 0.5 万元方可动工,不支付其中任何一项者将视为弃权,将另行组织招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罚金。

5.3中标方施工时必须按设计方案施工,并做到不砍树、不硬化、不上推土机,否则不予奖补。

5.4宣传标牌制作内容必须按 (略) 的要求落实,否则对项目不予验收。

5.5若验收不能通过,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上级民政部门和攸县桃水镇人民政府、桃水村村民委员会不支付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 0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攸 (略) (略) 交叉口(湖南 (略) 开标场地)。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攸县 (略) 》发布。

八、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桃水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攸县桃水镇桃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攸县桃水镇桃水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 (略)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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