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淮海路北侧、山西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东海县淮海路北侧、山西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东 (略) 北侧、 (略) 东侧地块 (略) 东海县高铁 (略) (略) 东侧,东至 (略) ,南至 (略) , (略) ,北至 (略) ,占地面积#m2,中心坐标为E118.#°,N34.#°。根据《东海县高铁 (略) 详细规划》,本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0709商住混合用地。
历史资料(天地图、Google earth等)、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天地图显示,在1966年调查地块内均为农田,Google earth显示2009年至2022年,调查地块内均为果园、农田、临时看护房、长期居住户,并未用作其他用途;2023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果木被全部移除,长期居住房及临时看护房均被拆除,调查地块内西侧目前被用于种植小麦,其余为空置状态,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异味。
在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置20个土壤快检点位,在地 (略) 域垂直轴向东侧及南侧农田内等间距各布设3个土壤表层对照监测点位,土壤样品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点位S1、S7、S9、S12、S16、S19样品PID检出值均为0.1ppm,其他点位及对照点土壤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砷、镉、铬、铜、铅、汞、镍,检出浓度均低于(#)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潜在的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用于商住混合用地开发建设。
东海县淮海路北侧、山西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东 (略) 北侧、 (略) 东侧地块 (略) 东海县高铁 (略) (略) 东侧,东至 (略) ,南至 (略) , (略) ,北至 (略) ,占地面积#m2,中心坐标为E118.#°,N34.#°。根据《东海县高铁 (略) 详细规划》,本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0709商住混合用地。
历史资料(天地图、Google earth等)、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天地图显示,在1966年调查地块内均为农田,Google earth显示2009年至2022年,调查地块内均为果园、农田、临时看护房、长期居住户,并未用作其他用途;2023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果木被全部移除,长期居住房及临时看护房均被拆除,调查地块内西侧目前被用于种植小麦,其余为空置状态,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异味。
在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置20个土壤快检点位,在地 (略) 域垂直轴向东侧及南侧农田内等间距各布设3个土壤表层对照监测点位,土壤样品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点位S1、S7、S9、S12、S16、S19样品PID检出值均为0.1ppm,其他点位及对照点土壤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金属砷、镉、铬、铜、铅、汞、镍,检出浓度均低于(#)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潜在的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用于商住混合用地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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