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年产300万尺全粒面鞋面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年产300万尺全粒面鞋面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无 (略) 年产*尺全粒面鞋面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
3、建设单位名称:无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科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位于河 (略) 无极县经 (略) 南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8′51.880″,北纬38°7′41.772″,扩建项目 (略) 东侧为 (略) ,南侧为空地、嘉泰皮革厂,西侧为天地源皮革厂,北 (略) 为无 (略) 。项目占地约为8000m2,拟建设整体钢构车间一座,并购置低压喷涂机、高光熨平机、轧花机、辊涂机、挂晾线、量革机、真空机等设备及环保除尘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尺全粒面鞋面革。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经 (略) 理,职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处理后废水一并排入河北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无极县工业废 (略) (略) 理,出水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排 (略) 综 (略) 理厂 (略) 理,最终排入滹沱河。
(二)废气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振软、摔软工序废气以及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集气罩、管道未被收集的废气
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涂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3套“三级水雾除尘装置+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VOCs超标报警装置)。非*烷总烃、苯、*苯与二*苯合计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振软、摔软工序废气以及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集气罩、管道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非*烷总烃、苯、*苯、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中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 (略) 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1t/a,*:0.001t/a,SO2:0t/a,NOX:0t/a,VOCS:1.386t/a,颗粒物:12.24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无 (略) 年产*尺全粒面鞋面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
3、建设单位名称:无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科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位于河 (略) 无极县经 (略) 南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8′51.880″,北纬38°7′41.772″,扩建项目 (略) 东侧为 (略) ,南侧为空地、嘉泰皮革厂,西侧为天地源皮革厂,北 (略) 为无 (略) 。项目占地约为8000m2,拟建设整体钢构车间一座,并购置低压喷涂机、高光熨平机、轧花机、辊涂机、挂晾线、量革机、真空机等设备及环保除尘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尺全粒面鞋面革。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经 (略) 理,职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处理后废水一并排入河北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无极县工业废 (略) (略) 理,出水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排 (略) 综 (略) 理厂 (略) 理,最终排入滹沱河。
(二)废气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振软、摔软工序废气以及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集气罩、管道未被收集的废气
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涂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3套“三级水雾除尘装置+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VOCs超标报警装置)。非*烷总烃、苯、*苯与二*苯合计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振软、摔软工序废气以及补残、化料、刷浆、辊涂干燥、真空干燥、熨平、打小样干燥工序集气罩、管道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非*烷总烃、苯、*苯、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中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 (略) 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1t/a,*:0.001t/a,SO2:0t/a,NOX:0t/a,VOCS:1.386t/a,颗粒物:12.24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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